购房合同容易产生的纠纷有:1、出卖人是无权处分人的纠纷;2、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的纠纷;3、买受人不按约定交付房款的纠纷;4、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纠纷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