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立抵押权,在设立抵押权期间一般是不可以过户的,而解除抵押登记后,可以办理过户。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