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办理了房产公证书。现在我提出离婚,请问我们的房产公正是否具有法律效果,我能得到该房产的一半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8-10-24 09:44:05
问题描述:
男方在我们婚前为了取得我的信任,主动愿意将其借款买的房产公正在我们夫妻名下,婚后办理了
房产公证书。三年后我才得知我的丈夫在做房产公正前,蓄谋在先,有意将其事实上的经济使用房偷梁换柱成
商品房去做了公正(当时公正处没有发现问题),现在,我的丈夫信誓旦旦说,那份我们的房产公正无效,是废纸一张。是丈夫在婚前欺骗了我,现在我提出离婚,婚后,我们共同偿还了总购房款的3分之2 ,请问我们的房产公正是否具有法律效果,我能得到该房产的一半财产吗?他应该承担怎样的
法律责任?现在我丈夫欲置与我一无所有,并扫地出门,其行为太卑鄙、太阴险、太狠毒了,他应该得到法律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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