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离婚协议有效期是多久?是不是可以上诉,强制男方还钱?
更新时间:2018-10-26 06:40:08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是2010年7月1日办的
离婚手续,同时也是在民政局公证了
离婚协议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协议上我们说好把婚后共同买的房子分割,他要房子,我拿钱;协议上还说明了房子的贷款从离婚生效起由男方承担,并且男方许诺两年内将钱全部给女方,女方许诺拿到全部钱之后将房子无条件过户给男方。但是,现在已经是2012年2月8日了,男方除了离婚当天给女方的两万块钱之后(有收条为证),至今一分钱也没有给女方。请问律师,我们的离婚协议有效期是多久?如果两年后他没有把钱全部给我,我是不是可以
上诉,强制男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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