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不能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呢?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延期未支付的工资主张补偿呢?
更新时间:2018-10-27 07:49:5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你好,
劳动仲裁支持补付未确认的加班工资及补缴社保差额,但对我提出的经济补偿及一直未结算我工资的补偿金均未支持。
我当时辞职时填写离职申请表上写明因公司经常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及不依法缴纳社保原因提出辞职,但当时公司拒绝给我签字,并且公司提供一份说我动辞职的邮件,庭审时我未确认此证据。并且离职申表是公司办理离职必须填写的内容。仲裁以我提供的离职申请表,公司否认并无公司人员签字为由,对我辞职的理由不予确认,即不能支付
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一方也并未拿出我辞职原因的证据。公司以我处于仲裁早请中,等结果下来后再发工资。我是3月21日离开公司,3月31日
申请仲裁,公司4月6日收到仲裁书的。
1、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呢?
2、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延期未支付的工资主张补偿呢?
谢谢各位老师帮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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