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支付效益工资,这种行为合理吗?而且我目前是在未过试用期离职,公司也告知不给此部分钱。
更新时间:2018-10-27 09:22:45
问题描述:
您好,我目前服务的是一家
广告公司,公司的合同上有风险金一栏,内容是每月甲方发放乙方85%的
工资,百分之15%作为效益工资,如果乙方未完成任务指标或当年计发效益工资前离职,不予支付效益工资,这种行为合理吗?而且我目前是在未过
试用期离职,公司也告知不给此部分钱 。这些都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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