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是以各自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一年给予的置换标准来进行身份置换,当时本企业的大部分职工都是通过身份置换后又以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形式继续返聘到原企业工作,现在有何政策来维权呢?
更新时间:2018-10-27 12:10:15
问题描述:
我是国有粮食
企业职工,在2003年县里组织的国有粮食购销
企业改制中由于企业拖欠本人工资故没有参加本企业身份置换。本企业是以各自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一年给予的置换标准来进行身份置换 ,(根据本人当时的实际
工龄工计算可获得约2万元的置换金),当时本企业的大部分职工都是通过身份置换后又以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形式继续返聘到原企业工作,并将原职工工龄置换的资金发放给已经置换身份的职工约2万元,而我没有参加本企业的身份置换,现在有何政策来维权呢?真诚的请各位专家给我帮助,本人由衷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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