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应该由全责肇事者支付并不能走工伤报销。现在伤者已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是否由社保机构承担?
更新时间:2018-10-31 12:21:53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在公司内驾驶刚买的新车(未挂牌、车辆强保还未生效),与一位刚下班骑自行车的行人发生碰撞,行人当场昏厥,我朋友立刻送其到医院,我朋友支付了全额的医药费直到伤者出院,同时110鉴定为我朋友负
交通事故全责。伤者家属报了工伤,在工伤的流程中,有关人员通知我朋友其所付的
医疗费不能报销,理由是事故责任书上写明肇事者是全责,因此得出的结论是:医疗费用应该由全责肇事者支付并不能走工伤报销。现在伤者已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那么涉及到的伤残补助金,是否由
社保机构承担?而不需要肇事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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