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工资
更新时间:2018-07-11 12:17:41
问题描述:
我两个妹妹在
广州番禺一家小型手袋厂打工半年多,(其中一个还是童工),07年12月17日的时候向厂里递交了辞职书,厂里以忙为由不批,几经周折,厂里同意她们年底的时候辞工,我们对这样个结果不满意.要求现在就辞,并且支付这几个月以来的加班工资,她们是做的记件工资,每天上班15个小时左右.有时候还通宵,甚至还连续上过30几个小时,可即使是这样,一个月也才只要1000左右,请教律师,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厂方支付加班工资吗?去法院起诉的话,能帮她们拿到应该拿到的血汗钱吗?如果行的话,我寻找一位广州或者番禺的律师,愿意支付足够的酬金.谢谢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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