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应该支付0.5个月补偿+1个月代通知金。HR说如果不同意就给调岗,请问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11-08 10:32:59
问题描述:
同事入职公司不到6个月,已过
试用期,目前公司要裁员,
承诺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同事没有同意,按照规定应该支付0.5个月补偿+1个月代通知金。HR说如果不同意就给调岗,理由是原岗位撤销;或者给发个待岗通知,然后只给支付北京最低
工资70%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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