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企业工作。我在2016年11月生了孩子。我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休产假。我休息了四个月,于2017年3月1日上班。上班后,企业补贴社保补贴,扣除社保费用后,我个人得到6414
更新时间:2020-10-01 04:05:48
问题描述:
我在广东省
东莞市的一家企业工作。我在2016年11月生了孩子。我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休产假。我休息了四个月,于2017年3月1日上班。上班后,企业补贴社保补贴,扣除社保费用后,我个人得到6414元,期间没有工资。当时,我不知道有2万多份工资补贴。现在公司已经说了追索期限,并且不会支付休假工资。对不起,我现在有追索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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