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享有带薪产假?若有是多少天?是否可以仅发基本工资?
更新时间:2018-11-26 13:48:32
问题描述:
试用期职工,试用期3个月,入职第一周请假一周,入职两个月后因宫外孕并囊肿手术请假,大概一个半月时间,后因单位催促回来上班,且明显不能胜任工作内容。且该员工在入职期间,能力上亦不符合岗位的需求。不知该种情况,该员工是否可以享有带薪
产假?若有是多少天?若带薪是否可以仅发基本
工资?单位明文规定试用期内请假不可超过30天,对怀孕或各类流产或非因公病患人员是否适用?综上,该员工试用期内证实能力不符合且请假超过单位规定,是否可以在其请产假超过30天时进行辞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