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一直没去上班。
期间单位领导到家去家访告诉我 再不去上班就开除你。为了不丢掉工作,本人被迫继续去从事井下工作。并再度要求领导调离本工作单位。但是还是不允许。故本人无法忍受高强度工作。不去上班。2015年3月份公司给我家里了一份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并让我本人签字。一直到2015年10月煤矿打电话说批复下来了 让我去矿上交接。但是需要我支付 3万多元的欠款。其中包括 养老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 等。。。
并且我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也并不给我公积金清算证明。导致我本人也拿不到本就应该属于我自己的钱。。。
现在的我很无助,人家一大型国有煤矿企业 我一小下井工人。别人根本就没有把我看在眼里。我一度要求煤矿给我钱但是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答复。
在此我希望 通过律伴网咨询一下 我是不是真的拿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并且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也取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