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二手房买卖时,一开始和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写明最后付款是用公积金贷款的,后来卖方起草了补充协议,说最后付款是过户后两个月内支付给他的。后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了两个多月。这算不算违约?
更新时间:2020-12-04 04:24:40
问题描述:
你好,
二手房买卖时,一开始和卖方签订的买卖
合同中写明最后付款是用公积金
贷款的,后来卖方起草了补充协议,说最后付款是过户后两个月内支付给他的。后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了两个多月。这算不算违约?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