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欠我去年12月份工资+10月份的餐补+一个项目的提成,不属于公司欠我们工资,请问可以向他个人追回吗
更新时间:2018-12-08 10:23:46
问题描述:
以前
公司欠我去年12月份
工资+10月份的餐补+一个项目的提成,去年12月30日,已放无薪长假为由将我在内的3人开除,在公司工作4年,公司未与我签合同,有打卡记录,和一个初级工程师证在原来单位。还有短信截图。打过多次电话都说没有钱无法发放工资。欠我工资的那个人现在不属于公司,但还在公司的
办公室办公。不属于公司欠我们工资,属于他个人欠。请问可以向他个人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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