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16日与人签订了借条,后来又多次QQ留言和发邮件说今年9月前一定要还款给我,借款金额是28000.借款发生地是昆明。
更新时间:2018-12-12 08:30:52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7月16日与人签订了
借条,期限2年半,后来又多次QQ留言和发邮件说今年9月前一定要还款给我,但是一直都位还款,还把我电话拉入黑名单,QQ也删除,
借款金额是28000.借款发生地是昆明。现在
借款人在青岛,我人在合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