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单位工作了18年,期间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单位不允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像这种情况,虽然单位不允许签订,但从法律角度上是否已经自动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经济补偿金里是否包含工作期间的病假、事假?单位代为缴纳的个人保险和公积金是否也算在经济补偿金内?还有单位给职工交纳的采暖费(每月工资条上都有)是否也应该算在经济补偿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