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产假的制度是因地区或其他原因有只能休三个月的吗?能不能向公司申请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予补偿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16 05:57: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民营企业的职工,2014年怀孕。因预产期临近,于去年五月开始休产假,当时因状况不好,宝宝出生的时候是实行的剖宫产手术,按
劳动法来说,剖腹产应当是有四个月的产假的,但公司当时以无此先例为由,不予批假,所以当时是只休了3个月就开始上班。现在我想咨询的是,剖腹产产假的制度是因地区或
其他原因有只能休三个月的吗?如果不是,现在过去一年多了,我还能不能向公司申请要求
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予补偿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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