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属于工厂,没有
注册有限公司,我已经工作了两年,没有签定任何形式的
就业协议或者
劳动合同,只是在这里打工做业务员,然后每个月拿工资,几乎所有的规则都是工厂老板定的,工资每个月留500元到年底一起发.
最近想辞职换工作了,老板却让我们签定一个全面针对业务员的单方面协议,上面没有公司的盖章,签名,等,协议要求业务员辞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工作.
最后面的签字栏那里只有业务员签名,协议是A4纸打印的只有一份,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工厂在工资结算方面有一定问题的,协议里面有关于工资结算的问题,但没有写明细,意思是,只要我签了这个协议,那么工资方面应该给多少就是工厂说了算.而我不能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