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我以书面申请通知公司为我补缴以前的社保,我可以2011年3月到2011年12月的双倍工资吗?该走什么程序?
更新时间:2018-12-17 09:59:42
问题描述:
我2006年2月进厂,
公司一直未帮缴交社,2010年10月我以书面申请通知公司为我补缴以前的
社保,但公司没补缴以前的,只是从11月份开始给我买。我最近一份合同是2008年2月到2011年2月,可是现在都12月了,过了10个月了公司也没有通知我续签,现在我不想做了,综上情况我想问:1.我可以
申诉2006年到2010的社保吗?2,我可以2011年3月到2011年12月的双倍工资吗?该走什么程序?谢啦!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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