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如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违约金吗?双方同意后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8-12-18 19:47: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教师。06年参加工作,签订
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为五年,到2011年7月结束。合同在违约一章中规定如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需向
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资收入*月份”的违约金。不牵扯培训费之类的费用。09年欲换工作,调出教育口。如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
辞职申请,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违约金吗?
我看过一些信息,说,新劳动合同实施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双方同意后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我不知道教育口跟一般公司是否有区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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