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合同已按照双倍工资予以了补偿,失业保险不予支持。是否可以支持补偿?
更新时间:2018-12-19 06:12:12
问题描述:
本人在本县的公安局属下的保安公司工作,因该公司违法解除我合同,故本人9月份通过自己努力申请当地
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现已做出了裁决:违法解除合同已按照双倍工资予以了补偿,可对于欠缴本人上交8年的社保、医保、
失业保险不予支持。而建议本人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本人已于11月23日向劳动局的
劳动监察大队已举报,可该队碍于公安的权势不敢妄动,只是与欠缴的单位接触了两次,后回话说,对公安执行有难度,说类似的欠缴现象很普遍。怕引发轰动效应。故在此请教您给我支招:1、单位欠缴本人8年的社保、医保(本人已自己缴纳)可否要求单位按照应缴的20%补偿给本人,2、失业保险未交导致本人不能领取18个月失业金1万多元是否可以支持补偿?3、劳动监察大队老拖着,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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