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组现在是否有权利收回土地?为什么??如果有权利收回土地,我母亲的生活来源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有一妹妹,97年出嫁,户口没有转移走,同时妹夫的户口转入我家(后单独立户)。姐姐已经出嫁,户口迁走并在所在村组取得土地。本人于96年考取大学,户口转走,并落户于城市,现在在广东打工。
1、 妹妹和妹夫一直没有参与耕种土地,请问妹妹和妹夫现在是否有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如果有,他们应当分得多少土地?
2、 姐姐和本人是否有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
3、 如果要维护父亲的土地承包权,应该怎么做?需要到什么部门寻求帮助?
4、 父亲由于年事已高,所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流转?妹妹和妹夫阻挡,我们是否可以什么渠道和途径阻止妹夫和妹妹的要求?
我家先前有7亩土地,由于爷爷、奶奶的去世,小姑和姐姐的出嫁,以及当时繁重的土地税赋,2000年已经退掉4亩,现在还有3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