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是否损害了屋子的整体结构?是否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怀疑有质量问题
更新时间:2018-12-20 04:15:45
问题描述:
我是今年3月份买的房,5月份交房后,开始装修,当时买的是六楼,开发商说的是送阁楼,并且合同上写的是该
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楼顶
买受人所有,可是装修的时候,阁楼上面他们不让我们封死,也不能安门,说是来做消防通道的,这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我们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因为我们买的6楼,我们就想把阁楼利用起来,做成复式楼,于是就割断了两块靠墙面的预制板,准备做楼梯,请问这是否损害了屋子的整体结构??
开发商我们个了预制板后,对我们破口大骂,并且将我的家人,耳部打的青肿,并且去医院检查出听力下降,这是否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能否起诉他,并要求赔偿??
???另外房屋下雨后漏水很厉害,怀疑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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