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2004年4月份进公司的,现在动迁后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根据新劳动法,赔偿应该怎么计算?是不是08年以前的工龄不做赔偿依据。
2.假如公司在浙江和别人合伙新开公司,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都和现在公司不一样了,叫员工到浙江上班,?员工不愿去可以吗?不去,可以得到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