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文员,我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三个月使用期过了就给我加工资的,可是三个月的试用期过了,我表现也不错,按时上班和完成工作,但是三个月试用期过,和我一起的同事上个月就加工资了,我这个月海没有加工资,我要怎么办?找人事去说,他们就老是推托,难道合同法就没有保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