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租用了部分门面??合同至2013年1月底?后来二手房东因亏损无钱交租被收回门面??从新被出租出去??现在新来的二手房东要让我搬走??我能提出补偿吗?房产所有人有权赶我走吗?和以前的二手房东签署的合
更新时间:2018-12-21 14:46:20
问题描述:
房产所有人是宜昌西陵区区政府的门面??后被出租??租方经营时间2007年--2013年1月底??本人于2010年10月底在租方(也就是
二手房东)手中租用了部分门面??
合同至2013年1月底?后来二手房东因亏损无钱交租被收回门面??从新被出租出去??现在新来的二手房东要让我搬走??我能提出补偿吗?房产所有人有权赶我走吗?和以前的二手房东签署的合同对于我有没约束力吗?如果打官司我能有什么样的可预见性的问题可避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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