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不按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支付,是否属于损害劳动者权益
更新时间:2018-12-23 17:53: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2年,因为其他工作人员工作纰漏,让我被牵涉到徇私舞弊损坏公司利益为由的莫须有的罪名,公司先通知我立即离职,后临时下发通报变更我到生产一线做工人,我的
劳动合同岗位为管理岗位,我不同意变更新的合同,目前我也没有按公司要求到生产一线做工人,但原来的岗位已经有交接人,公司也没有理会,我还是每天正常打卡上班,但无事可做,我到劳动局投诉也无证据,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同时我现在没有做事,公司如果按照当地的最低保底工资支付我的薪资,不按
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支付,是否属于损害
劳动者权益,谢谢您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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