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是否需要全部承担这四个月的费用?
更新时间:2018-12-24 18:00:13
问题描述:
怀孕后,因为工作环境不好就没有上班
当时跟公司记考勤的同事发过短信说,医院只给保胎孕妇及快生产孕妇开假条,让记考勤同事帮忙问公司人事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如果需要跟我本人沟通我随时配合
然后就在家休息了
结果4个月后,公司人事通知我需要立即到岗上班,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我返还这4个月公司代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
我想问:
①在我有像记考勤同事打过招呼的前提下,公司在我4个月期间无任何要求我返岗的通知,包括电话或者短信,是否合理?
②我是否需要全部承担这四个月的费用?因为如果假设我1个月没到岗,公司人事通知我的话,就不会产生这剩下3个月的费用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