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3月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为我缴纳1996至2005年期间的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劳动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1-03-19 14:37: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1996年3月在
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为我缴纳1996至2005年期间的
社会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如果公司拒绝补交我应该怎么做?另外:我1999年3月份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会保险申请,但是公司还是没补缴,于是我就就以公司没有补缴
社保没法安心工作为由,就没去上班(有办理工作交接,但是没有办理离职),然后公司就以旷工直接将我辞退了,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劳动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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