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年前出租了套房屋,145平米的,黄金地段电梯楼,靠江边观景楼.因为是毛胚房,所以租的挺便宜的,当时说好房客自己弄装修,以装修抵租金,1万1年,出租2年,并签定了
租房合同.屋出租到期,我想提高租金(别人同地段的90平米的房子都租了2600),考虑房客给我
房屋装修了,准备收他2200/月,和他商量,他嫌贵了,就不想租给他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不
租房给他,他就要把屋内装修的门和地板拆了(他只装修了地板和室内的门).问我应该怎么办,能不让他拆除那些装修吗?(因为当时我在外地,是我姐姐联系签定的合同,所以租房合同上并为注明房客自己弄装修,以装修抵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