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单位为了达到让我自动离职而免除相关法律赔偿责任的目的,且让我继续在职业所禁忌的岗位和场所作业(这行为在《职业病防治法》中明文规定,如对劳动者不造成伤害《职业病防治法》就不会有这么严历的处罚规定。
更新时间:2018-12-29 10:22:26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单位工作2011.2月至今,在|15年5月查出患"职业禁忌证",但单位为了达到让我自动离职而免除相关法律赔偿责任的目的,故意隐满病情一年多至今,期间多方刁难,故意找茬,且让我继续在职业所禁忌的岗位和场所作业(这行为在《
职业病防治法》中明文规定,将对
用人单位处以五万至三十万的行政罚款),可见单位上述行为会对我造成很大的人身健康伤害,如对劳动者不造成伤害《
职业病防治法》就不会有这么严历的处罚规定。同时因多方刁难,故意找茬对我思想和心理也造成很大阴影,每天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都随时会去想"究竟为什么出现这情况,我在工作中很负责且尽力,为什么?为什么?思想东想西想的,无形中造成心理压力.使精神损害严重,有时饭不香丶睡不着觉。在今年六月单位通知我换岗才知原因,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是要逼我自动离职。在知情后思想阴影更严重了,担心病情加重,害怕过去一年多影响了最佳的治疗康复时间,担心真的得上职业病一家人的生活(我巳五十岁,妻子无工作)等等。所以精神压力剧增,几乎每晚失眠,对于单位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杀人不见血),我要怎样维权(人身健康权),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支招,我一定要告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请求邦助或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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