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制度是先完成公司规定的个数,请问这是合理的吗?公司此前是有这样的制度,直接扣工资。
更新时间:2018-12-31 11:46:38
问题描述:
本人在
公司工作四年,薪资制度是先完成公司规定的个数,如果不能完成发放基本
工资,基本工资分几个档次。如果超出工作量,超出部分按个计算提成。
此前工作顺利,从来没出现过不够单子的情况,自今年起,每个月公司分配的工作量都不足达到基本要求,所以就算我没有完成工作,一个季度总结数据,没有完成目标的110%,所以降我级别,减低工资标准。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公司此前是有这样的制度,但是这么多年都没出现过单子不够的情况,而且,分配工作人为因素很大,最近公司找过我要撤岗,但是没认真谈,就说了一下,后来不了了之,我觉得公司是故意不分工作给我,想我自己主动辞职。
跟公司反映过,写邮件给人资部,都不回复的,直接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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