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回工资吗?如果能要回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1-03 03:58:2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2017年12月18日在一家私人服装定制店上班,上班时间9:30-18:00,周一到周五调休一天。
工资第一个月1000,第二个月转正3000。2018年2月初老板一直没有和我签订
劳动合同,也未发工资。我与老板交涉后老板以
工资条还没制作好为由拖欠工资,然后我在2018年2月21日提出离职,但是老板一直拖延,不过来交接工作,2018年2月26号我直接电话通知老板离职。
离职后找多次找老板要工资,于2018年3月20号,老板发了一月份工资,二月工老板以我提前离职为由,工资一直拖欠未发。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回工资吗?如果能要回来,我要做什么?怎么做?感谢您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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