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花了将近5000元整人民币,但公司领导说不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不给于报销。法律上也这样认定吗?
更新时间:2019-01-04 21:05:55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广州LG尹诺特公司的一名实习员工,由于自身身体原因(跟工作无关)到医院看病治疗一个星期,医疗费用花了将近5000元整人民币,本想到公司报销,但公司领导说不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不给于报销。法律上也这样认定吗??(我三月刚毕业,但现在还没有转正)公司给实习生有什么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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