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又有点不正常,舒尔物德包装有限公司与员工侯翠侠签署终止劳动合同无效。应当做职业病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更新时间:2019-01-06 11:51:13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恳请大家帮忙,谢谢!2002年8月24日通过劳务公司进广州市萝岗区
经济开发区
东区舒尔物德包装有限公司,且为劳务工。于2005年8月24日转为正式员工,工作认真努力,责任心强,曾被评为优秀员工。深得领导同事好评!2010年6月份,当时工作流动性大,工作强度增加,产品质量被客户投拆,领导对员工施加压力。在此情况下,作为骨干员工,那里难那里上。长期加班加点/十多天睡不好觉/食欲减退/到了2010年6月29日,工作时精神恍惚,不能正常工作,找同事陪同在开发区医院就诊!情绪失控,建议去脑科医院治疗。接下来两天就找人骂人胡说,谁都不认识。被送进了广州芳村脑科医院治疗。住院三个月,病情稍好,就出院回家治疗(费用太高,无能力承担)。经过长达一年的治疗,病情基本好转,情绪稳定。她本人多次要求回厂上班,挣钱还债。6月未来到广州,29号到脑科医院做了医学鉴定,处于缓解期,建议给予较轻的工作。(2010年7月----2011年8月每月发900元扣除社保余540元,治病共48600元,公司支付8750元,余之个人支付)7月5号厂里通知去公司,才知道是要解除劳动
合同,要求下班前签字,否则要求限期还公司欠款15250元,2011年7月31日之前归还,否则法院起诉。她一度痛哭,情绪低落,一再催促签字,7月8日回厂取物品时被迫签字,公司借款扣除补偿金尚余3500元,工作了九年之久的厂就脱离了,精神受到了打击。等待办理住房公积金期间,精神又有点不正常,到了10月1号再度复发,而且更加严重,见人就打。监护人周保安带她去芳村脑科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要求住院,无柰交不起押金,开了点药回到出租屋,关在屋里,想法筹钱治疗,稍省不慎就会危及自己和别人生命。对此患者配偶周保安提出以下要求:1、 舒尔物德包装有限公司与员工侯翠侠签署终止劳动合同无效。2、 公司为侯翠侠治病负担责任。3、 侯翠侠在该分司工作九年,长期接触胶水/天那水/油墨等有害物质会激大脑中枢神精,应当做职业病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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