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于6月20日发放5月份的工资,当月报告在6月份的个人收入中现在的公司于6月份的工资于7月10日发放,申报税金也在6月份发放。因此,税金在6月份重复,当地税务局通知支付600人接近700人的税金。
更新时间:2021-05-07 10:17:00
问题描述:
原公司于6月20日发放5月份的
工资,当月报告在6月份的个人收入中现在的公司于6月份的工资于7月10日发放,申报税金也在6月份发放。因此,税金在6月份重复,当
地税务局通知支付600人接近700人的税金。1、可以请求
税务局方面修改吗2、如果不能修改,损失由哪家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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