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企业公司缴纳违约金2000元吗?还是需要缴纳违约金,是不是不能超过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9-01-09 12:15:19
问题描述:
您好,2010年与国内某企业公司2月23日签了
就业协议书,里面补加了一条,双方要
履行协议,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贰仟元。而且协议书上面
没写明实习期期限,有约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另订协议上有写明是实习期是三个月
,在就业协议上有写今年8月1号签劳动合同,后来企业有给我们新人上课一段时间,
但是之前协议上没有写培训的相关约定,因为想去别的地方发展,想向企业公司辞
职,请问:需要向企业公司缴纳违约金2000元吗?实习期若不是三个月又是什么情况
?实习期法律有规定是几个月吗?企业给新人上课算是专业培训吗?如果最后还是需
要缴纳违约金,那金额是不是不能超过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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