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按照已付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这个属于约定过高吗?而且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知违约(预售许可证的竣工日期比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日期早10个月支)
更新时间:2019-01-09 15:58:37
问题描述:
开发商延期交房,
购房合同中约定延期交房,每日按照已付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
违约金,现在已经延期交房,开发商主张违约金比例过高,主张下调。我想问一下,这个属于约定过高吗?法律上有规定的约定过高的标准吗?开发商主张按照同地同年
租房租金赔付,而且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知违约(预售许可证的竣工日期比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日期早10个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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