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在中山用前女友的名称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我付首付,能否以借名买房来要回房子的所有权。
更新时间:2019-01-09 16:46:32
问题描述:
两年前在
中山用前女友的名称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未订立协议。房子我付首付,用前女友名字贷款,月供我一直在供。现在要卖房子,前女友改口说是我借给她钱买房子,只还我首期和月供。当初房子通过中介买的
二手房,目前手边有和中介买房全经过的聊天记录,首付转给女方的转款记录。买房诚意金和订金是以我的名义直接转给原房东的。和前女友的聊天记录有涉及到只是用她名字买房的。能否以借名买房来要回房子的所有权。房子为商品二手房,不受限购影响。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麻烦联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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