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在苏州工作,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没有任何理由说试用期过去了,延长了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变成了三个月,第三个月还没结束,没有任何理由退休,试用期是否合法,可以申请赔偿金
更新时间:2021-05-17 1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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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在
苏州工作,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没有任何理由说试用期过去了,
延长了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变成了三个月,第三个月还没结束,没有任何理由退休,试用期是否合法,可以申请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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