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23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合同上试用期是3个月~因为有一个月累积迟到几次~但公司都算成了请假30分钟~
更新时间:2019-01-11 14:06:56
问题描述:
我今年5月23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
合同上试用期是3个月~
因为有一个月累积迟到几次~
但公司都算成了请假30分钟~
公司延缓1月转正~
我每月的工资分为~
标准工资1100+全勤奖100+业绩奖金120+行为考核180~
一共1500~
总工资不低于1310最低标准~
但标准工资是1100低于1310~
10月1日我转正了~
签了3年合同~
但公司要求我亲笔写下“迟到3次自动离职”~
我不写~
她就要求我自己递交辞职书~
我说我不递交~
他们就开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里面写我是因为迟到违反工资规定被开除的~
最下面还写“公司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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