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10名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19-01-16 17:11:56
问题描述:
山西省某煤矿决定招收井下作业工人25名,其中有10名尚未与原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拿出事先拟订好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人签字。合同中的内容包括:(1)婚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2)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2小时。(3)职工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60天以前通知用人单位。(4)职工可以自愿参加
失业保险和
养老保险。(5)在合同期内工人患矽肺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6)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问题】???(1)该煤矿在招收工人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2)该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合法?????(3)该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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