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多补偿我一个月工资吗?以及必须要付双倍赔偿10个月?
更新时间:2019-01-17 14:20:35
问题描述:
假如我在
公司工作满5年,现在还在合同期或合同刚到期,并且我无任何过错,1、如果公司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合同,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应该补偿我5个月?2、如果公司以我不能再胜任该工作为由,
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多补偿我一个
月工资吗?
以我为例子,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不多付任何补偿金?可以只多付一个月?必须要付满5个月?以及必须要付双倍赔偿10个月?
提前一个月通知,是不是我不论什么样的情况都可以满一个月后再走?
希望百忙之中能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