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1月23号经过与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办事处总经理沟通后,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赔偿一个月工资,是否需要等我转社保到公司
更新时间:2019-01-17 15:27:22
问题描述:
你好!我2016年1月23号经过与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办事处总经理沟通后,达成带领一个3人的虚拟团队,其他两人为我带来的.当时口头达成协议,入职后没有试用期,我承担团队任务600万元.可是在2月签订合同时却变成我个人任务300万元,并按照此金额发放工资15000/月.考核期结束时间7月23号.如果签约任何金额合同及转正.可是在7月5号我接到通知考核未过解除合同,但是我所带领的另外两人一个转正,一个
延长考核时间.在考核期间我中标一个15万项目,正在沟通签约期间接到公司离职通知.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赔偿一个月工资,以及按照公司规定我中标项目的提成.另外我入职后由于
西安地区社保办政策没有确定,社保一直没有转到公司,在我离职后公司是否需要等我转社保到公司,给我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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