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疑问,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问我的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天通知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9-01-18 14:39:1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的疑问,公司在成都,本人在公司工作半年平均月薪酬约68000元(月工资 补贴 提成)。现公司解除合同,按我理解是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三十天通知期,一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按我所知补偿金有一条是最高按当地就是成都上年平均月工资(4000)的三倍为上限(即12000)元。请问我的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天通知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衷心感谢!
所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在公司是营销部负责人,管理公司营销工作,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工业业绩未能达到要求,但我觉得理由牵强,我也未有与公司签订业绩方面要求的书面文件和承诺,也未有口头的承诺,只是公司单方认为而已。且我是负责公司全面的营销工作管理,工作业绩只是营销管理工作的一部而已,所以我觉得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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