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能够得到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补偿?要求对方支付2011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9-01-18 14:50:17
问题描述:
各位好!我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到2011年6月份到期,其后公司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本人仍在公司工作到2013年2月25号离职。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这种情况在郑州提起
仲裁或诉讼,能够得到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补偿?能否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对方支付2011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劳动法司法解释?理解与应用?典型案例裁判理由》中有判付1年半的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案例,能不能作为仲裁或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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