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签了2次固定合同,是否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该如何赔偿呢?该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9-01-25 15:53:26
问题描述:
我2008年2月入职签了一份1年的合同,2009年4月又签了一次一年的正式合同,到了2010年
公司却不再给签正式的合同,而是签了一个一年期的
协议,本来是到2011年4月协议到期,现在却要在2010年底解除。那么请问签了2次固定合同,是否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违法,那么我该怎么办?那么按照现在的情况,公司主动
解除合同,该如何赔偿呢?该怎么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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