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未约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是否会构成违约?我要赔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0万元吗?
更新时间:2019-01-29 11:06:47
问题描述:
我出售一套房子,已收全款,
购房合同未约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我委托他人代理我办理
房产证并过户到买家名下。现我觉得房价当时卖低了,且我已经收了全款委托他人代理,代理的服务费当时口头协议是我方出的,但是我现在不想给了,所以受委托方迟迟不给我办房产证,现在买家一直催促我办证过户,并且要到法院起诉我违约。请问,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过户日期的话,我的行为是否会构成违约?我要赔偿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10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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