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应该怎么去算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是不是这样算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的法定违约支付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9-01-30 10:28:42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3月8日入公司一直到现在的2010年都没有签订过合同;按新
劳动合同法08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到现在应该怎么去算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
工资补偿?我自己是按2008年的2月份至2009年2月份为一年,12个月X1500工资=18000元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是不是这样算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
书面合同的法定违约支付双倍工资,在法学理论上是法定违约支付的事后性还是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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